我不是一个见异思迁、贪新忘旧的男人,对老婆不仅忠诚,而且很怕。结婚4年了,我对老婆的爱不仅没有逐日淡褪,而且逐年更加强烈。我爱她爱到对她千依百顺,她的话我视为圣旨;她一皱眉头,我惊慌失措;她一下令,我万死不辞;她一个微笑,我心花怒放。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,但有时我觉得爱苓君连命都可以不要。而她后来几乎要了我的命。不过这是后来的事。
说回以前我初识她的那段日子,我当时在一家公司做帐,办公室在二楼,楼下是间西饼店,苓君就在西饼店当收银员。我这个人,一向不喜欢吃饼干和蛋糕,所以楼下的西饼店开张营业了整整半年久,我都没进去光顾过,一次都没有,也因此错过认识她的机会。直至有一天,姐姐摇了个电话到公司来,叫我下班后上她家去吃饭,说是庆贺小外甥的三岁生辰,我答应了,下班时便准备去买份玩具什幺的礼物,待下楼来,才晓得下着倾盆大雨,于是就站在西饼店门前避雨。因见橱窗里摆满各式各样精致的蛋糕,心念一动,便推开西饼店门,门推处,我先还没闻到浓浓的饼香,已经瞧见立于收银机处的一张俏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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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晚上在姐姐家,我嗒然若失,心不在焉。坐立不安,对着送给小外甥的生日蛋糕发愣,脑海尽浮动着伊人收钱的那一双匀称的手,有一种柔软的美。我二十五岁的人,还是生平头一遭失眠。尹苓君令我神不知所在,魂不知所在。
第二天,我便展开追求的攻势。一日一束红玫魂,一束十二枝。因为十二枝代表爱慕。我咬着牙,足足送了两个星期,直至苓君示意停止,说是不如把买玫瑰花的钱省下给她作零用,我的玫瑰花攻势才告一段落。我约她出去吃饭,她赴约了。第一次约会,我带她到无锡最好的酒店的旋转餐厅吃西餐,后来送她回家,她跟我说了再见转身就要进屋时,却被我拉了回来,拥她入怀,在那芬芳的夜色里,吻了她。如此约会了第三个月,她便已经是我的人,她把她的初夜给了我。那晚,我把整张脸伏在她的肩膀上,脸颊在那里轻轻揉搓着,无限的依恋,我向她求婚,她没拒绝。半年后,我们就结婚了。我掏出全部积蓄,付了头期款项,然后又向银行贷款买了一套78米的两室一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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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头一年,快活如神仙。我们也有过一段如糖似蜜如胶似漆的日子,那时侯我很疼爱自己的新婚妻子,一日三餐都包了,怕累着新婚妻子。原本懒散的我和妻子在一起时变得十分勤谨,墩地、抹桌子、铺床叠被,二人的小巢总是被我和妻子拾掇的井井有条。我在各方面都宠惯她,我的工资一分不剩全部交给她。因为我一直担心,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优秀男人们,我老婆会不会心动甩了我。说实话,我心里多少也觉得自己有些配不上苓君,我只有1米71,而且相貌平平,人也很瘦,即没有钱,又没有背景。自从结婚后,这种自卑感一直困扰着我,这也就是为什幺我工作特别努力,一心想出人头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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